《成為一個能走得長遠的創作者》 :從「表演藝術金三角」政策談臺灣表演藝術創作者的事業成長想像

2025-12-24

文/ Vivien

一直以來,我們在與臺灣表演創作者工作的過程中,經常聽到一個非常相似的描述:進入行業之後,彷彿一頭栽進了一片茫茫大海。

臺灣藝文圈的接案與多元補助的創作生態,確實提供了創作者與團隊高度的探索自由;但同時,也讓人感覺缺乏一條清楚可循的成長與前進路徑。創作者、甚至製作人究竟走到哪一步,才能嘗試承擔怎樣的製作規格與創作形式?似乎從來沒有一套真正明確、可以被參照的標準。

即便近年開始有臺北戲劇獎、文化部國家文藝獎,或金像、金馬等獎項制度逐漸成形,我們也都很清楚:
得獎不等於作品就會有好票房;沒有得獎,也不代表你的創作不具文化價值。

獎項無法完整回答創作者最現實、也最長期的問題——我接下來可以怎麼走?我和我的團隊能走到哪裡?

一、如果我們先不談美學,而談「事業成長」:

一個以創作者為主體的演藝團隊,究竟能走多遠?

這篇文章,我想暫時刻意跳開「創作美學」作為創作者成長里程的評價標準,轉而和大家討論一件更少被正面談論、卻始終存在的事情——創作者從個體到團隊營運的事業成長。

畢竟美學本身無法、也不該被直接量化;
但當創作被視為一個人長期投入的人生事業,它其實並非完全沒有可被觀察、拆解與準備的成長結構。

因此,我們嘗試從文化部提出的「表演藝術金三角」政策出發,來理解一個臺灣表演藝術創作者從個體到成立自己的劇團後,如何透過製作量能、團隊編制與經營規模,被劃分成相對清楚、可被看見的成長階段。

在過去的文章整理中,我們也曾從「個人創作者」的角度,歸納出創作者常見的四個成長狀態:
配角創作者、自主創作者、經營創作者、開發創作者。

多數剛畢業、或從其他設計與創作領域進入劇場的創意工作者,通常會先以單一設計或創作角色加入製作行列,逐步累積能獨立完成創作與製作的能力。這個階段,往往落在你進入產業後的前 5 到 10 年。

如果你在這段時間裡成功「活下來」,大約在 35 歲前後,你多半會開始成立自己的創作團隊,或加入相對固定的演藝團隊。這是一個很自然的事業成長定律。臺灣不像歐美國家,有著很多國家支持但獨立營運的劇院,可以提供足夠的全職創作者職缺,因此隨著一個臺灣創作者的創作技術成熟、想執行的製作規模變大,成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團隊本身就會在資源申請、合作提案、稅務結構與品牌宣傳上,帶給他更多可能與便利。

所以在臺灣,多數表演藝術團隊成立之初,都是以創作者本人作為核心;不少人同時身兼創辦人與管理者。

從現行補助與扶助制度來看,創作者的路徑,往往會從個體創作者的單檔計畫,慢慢走向團隊製作;再逐漸發展為具備專職行政、能進行專業營運的地方傑出團隊;進而成為在國內具市場知名度、具國際成長潛力的 Taiwan Top 團隊;甚至是具有國內外文化影響力與資源開發能力的臺灣品牌團隊。

這條路徑表面上看似由政策框架所劃定,但真正決定你會不會、以及要不要往前走的,始終還是創作者自身的事業想像與選擇。

你是否願意,除了「創作」之外,轉化並投入更多不同角色的參與?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 35 到 45 歲,往往會成為一段關鍵的轉折期:
創作的能量還在,技術與製作能力逐漸成熟,人脈也有一定累積;但同時,生活現實與長期職涯的問題,開始變得無法忽視。

你不再只被問「下一個作品要做什麼」,而是開始被問:
三年後團隊想在哪裡?你是如何支付團隊成員的薪水的?
五年後希望別人怎麼介紹你的團隊?
十年後,你還想不想繼續和這個團隊走在一起嗎?
而你的這段事業,究竟會為文化環境留下什麼?

二、政策提到的「表演藝術金三角」是什麼?

「表演藝術金三角」其實是在問創作者:你準備為這份創意事業承擔到哪一步?

文化部在藝文團隊扶植政策上提出「表演藝術金三角」,當中包含三個層級的演藝團隊營運補助機制:從地方縣市的地方傑出團隊 →國藝會主持的 Taiwan Top 演藝團隊 → 文化部直接補助的臺灣品牌演藝團隊。

這套制度,來自文化部長期觀察團隊發展歷程後,嘗試為「想要長期營運」的演藝團隊,提供不同階段對應的資源與工具。

它的核心精神,不只是分級補助,而是在提供一套創作之外的成長指標——提醒演藝團隊:當你接受不同層次的公共資源支持,也意味著社會對你有不同程度的能力和影響力期待。


1. 地方傑出團隊:製作營運與生產力的築基期

以 2025 年為例,文化部在各地方傑出團隊政策中,共支持超過 120 組地方傑出演藝團隊(傑團),投入經費近 4,500 萬元。雖然各縣市的對自身縣市的傑團入選條件略有差異,但大致都有幾個共通門檻:團隊立案滿兩年、固定聘請至少一名藝術行政人員、具備穩定的排練或辦公空間,並且每年至少完成兩檔全新的售票製作。

在這個階段,政策真正關注的不只是「你有沒有作品」,更多是從作品出發,你是否能提出一份能讓團隊持續完成創作,並穩定營運體質與提升製作在地影響力的年度工作計畫。這包含:作品如何扎根地方、創作特色如何成為縣市文化的一部分,以及你是否開始有意識地經營觀眾關係,而不只是一次性的演出曝光。而且隨著團隊能提出年度的工作計畫,你的產製節奏逐漸穩定,不再只是單檔專案式的經營思維,政策也期待團隊成員能逐步發展出基本的行政、製作、創意分工與能成長、發薪水的財務能力。從這個基礎漸漸從單一縣市的製作經驗,慢慢拓展到跨縣市的演出與合作。這一階段,本質上就是一個團隊的開始恆常營運的體質生產力築基期:除了營運補助之外,團隊也會開始接觸行政管理課程、展演媒合、宣傳資源、業界顧問的定期陪伴,以及團隊之間的交流網絡。


2. Taiwan Top 演藝團隊:品牌成形、也是最容易卡關的中段

「金三角階梯」的中階政策,是由國藝會執行管理的 Taiwan Top 演藝團隊計畫。這一階段,政策目標就是能「讓更多團隊走出去、被世界看見」,所以上榜的團隊被重視的是團隊在演出內容的專業性與成熟度(包含穩定正向的市場回饋與評價),以及逐步累積的國際藝術文化能見度,例如國際演出與國內巡演的實際經驗。

以 2024 年為例,文化部投入約 1.8 億元,支持超過 90 組團隊的營運發展。許多大家耳熟能詳的團隊——如躍演、故事工廠、小事製作、Tai 身體劇場、臺北室內合唱團、當代傳奇劇場等——都曾長時間停留在這一階段持續發展。

Taiwan Top 同時也是臺灣演藝團隊卡關最久的一個層級。原因在於,團隊此時面對的挑戰,已不再只是創作本身,而是必須在至少六個面向同步成長:

  1. 藝術與展演品質:包含演出專業度、恆常團員訓練、節目策劃與跨界創作的成熟度

  2. 明確的營運策略與長期發展能量:能提出並執行清楚的年度與中期目標,並逐步建立正向營收能力

  3. 穩定的核心製作與演出團隊:包含專職藝術行政人員與合理、可持續的薪資結構、形成內部生產鏈

  4. 有效的觀眾經營策略:持續拓展觀眾群,跳脫同溫層,建立長期信任關係

  5. 合理且具前瞻性的財務規劃:漸漸降低對公部門資源的依賴,發展多元經濟來源

  6. 自我提升與檢視能力:能看見自身不足,並提出短、中、長期可執行且可量化的改善方案

也因為許多團隊長時間停留在這一階段,2025 年文化部特別加碼設立 500 萬元獎勵金,選出 Taiwan Top 中 10–15 組具高度潛力的團隊,讓其可優先銜接成為「臺灣品牌團隊」,鼓勵團隊持續向上流動。

3. 臺灣品牌團隊:文化事業體的成熟階段

臺灣品牌團隊,則位於金三角階梯的頂層。從2019年起就僅有 6 個團隊入選,包括擊樂文教基金會、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明華園戲劇團、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唐美雲歌仔戲團與紙風車劇團。一直到6年後的2025年,終於產生第7團「布拉瑞揚舞團文化基金會」。

雖然 2025 年起,政策已取消「立案滿 10 年」的申請門檻,但實務上,能走到這一層的團隊,仍需要長時間累積的量能與功力,像是新加入的布拉瑞揚舞團今年就是剛好踏入第10年,不僅創作有明確的原住民文化扎根特色、創作履獲國內外的獎項肯定,團隊也一直深耕部落巡演和推展國際交流,所以即使團隊的組織只有15人,比之其他多年來都在臺灣品牌中的演藝團隊人員編制較小,但內容和創作形式的成熟度、辨識度,營運和產能的品質還是清晰明確的。

在臺灣品牌團隊這個階段,政策真正關注的是:團隊是否已發展出企業式的行政、製作與營運能力,以及是否能穩定產出具有高度文化辨識度、並具備國際跨域潛力的內容,可以持續營運到下一個十年,甚至為臺灣文化產業和文化影響力帶來活水。

所以品牌團隊必須提出 1–3 年的永續發展藍圖,內容包含:穩定且可交接的人員編制、正向財務結構、明確的年度製作與營收規劃、在國內具影響力的文化扎根計畫,以及持續進行的國際交流策略。簡言之,團隊需要具備獨立營收能力,且其品牌能在國內外形成實質的文化影響力與號召力,進而以此為基礎,發展更多推動臺灣文化產業向外連結的計畫與平台。

在這一層,政策也明確要求團隊需有專職藝術總監,能讓外界清楚界定團隊的創作美學方向,使作品在國內外都能被辨識為「來自臺灣」的國際文化識別與價值。畢充政策期待的不只是你拿到一個稱號,而是你可以借由這個稱號,打開文化可能。

三、如果把金三角階梯當成一面成長的鏡子:

所以「表演藝術金三角」政策路徑,本質上可以理解成一面想像的鏡子,政策希望能照見創作者在不同文化事業階段中,必須逐步培養的能力,以及在創作者在回應社會資源之後,所被期待能產出的文化與產業價值。但這份照見能否成真,重點在於你,創作者,這個團隊的負責人,想要讓自己的團隊做多大的一場夢。

不同階段的創作者,真正需要準備的是什麼?

從個體創作者到小型團隊,需要有規畫性的製作方法與訓練合作穩定度;
從小型團隊到地方傑團,需要的是產能穩定性與在地文化關係建立;
地方傑團到 Taiwan Top,你開始被要求清楚的品牌定位與長期營運目標;
而走向品牌團隊,你要準備的是生成系統、發揮文化影響力、建立可以傳承、永續成長的文化事業體,引導產業的前進。

這些能力,除了是要讓創作者,成為文化創業家,敢是為了讓臺灣的創意量能被承接、被延續、被看見。

四、創作者要創業,不只關於你自己,也關於你與社會的關係

為什麼我們總是在談「創作事業定位」?
因為一旦你選擇把創作當成一條人生道路,你會很快發現:
做好個人創作,只會是起點。

接下來,你勢必要面對的,包含品牌風格、產出穩定度、團隊架構、行政與營運能力,以及如何讓社會理解你所創造的價值。

如果你已經確認,自己是「要以創作為事業」,那麼也許可以誠實問問自己:
你的創作,對社會的意義是什麼?
你的作品,與這個世界的連結在哪裡?
你的存在,為社會帶來什麼影響力?
而你的事業,走到哪一步,你才會感到滿足?

你的目的可能想陪伴一個社區、為觀眾提供情緒與想像的出口、提供文化教育與軟文化支持、保存某種地方知識、促成不同群體之間的對話,或只是為這個時代的重要議題,多留下另一種溫柔而必要的觀看和記錄方式——這些,都可以是一個演藝團隊回饋給社會的價值與存在意義。

創作者與社會的關係,是社會支持你持續存在與創作的理由。

當你知道自己的創作能為這個世界帶來什麼,你的方向會變得更穩定,你的品牌會更扎實,你的團隊也會更清楚要往哪裡去。政策才會成為你的事情發展的「可善用資源」,協助你長出創作以外的能力,而不是綁著你的框架或是被迫完成的成長路徑。

最後,不論你此刻如何思考自己的創意事業,我們都想跟你說:如果你不主動思考事業定位,制度不會幫你想,時間也不會等你。

不論是表演藝術,還是任何產業,市場本來就是金字塔結構,並不需要、也不可能每個人都走到最頂端。

所以經營一段事業最可惜的狀態,往往不是沒有走到頂端,而是從來沒有想像過自己的事業遠景,只是隨波逐流,浪費了大好年華;或是在尚未準備好的情況下,誤以為自己想經營一個團隊,卻其實沒有那個決心,於是無意識地消耗了自己,也消耗了身邊的夥伴,竹盤打水一場空。

真正能帶你走到十年後的事業,重要的從來不是補助跟你說怎樣做(做生意賺錢不應該是想像賺補助吧!),而是你是否清楚知道自己要成為怎樣的創作者、創業者,並願意持續朝那個方向前進、付出耐心、定力和決心。

那你問,如果我真的有決心去做,但經驗不足也在找問題和解方間迷失那怎麼辦?

國藝會在2025年9月曾辦過一場給2024年Taiwan Top團隊的團隊經營課(相關筆記可以參考這邊),其中業界顧問和評審給了未來想申請Taiwan Top 團隊的建議,其中一點就是:「尋求專業顧問協助,以獲得不同的觀點和建議」。在其他行業,尋求其他圈層專業的顧問和功能角色為自己的事業進行檢視和共同盤點可能的體質問題、發想團隊可以付諸實行的提升方案,是很常見的事。

雖然表演藝術一直以「特殊性」來界隔出行內的知識分享方式,但如果我們期待表演藝術能產業化、自己的創意事業也能成為產業的一部分,那跳出「表演藝術習俗」的思維模式,多參考其他產業「旁觀者清」的做法可能,可能就是一道辛苦但可想像的成長路徑。

成長是痛苦的,因為它必然長在脫離原本舒服、習慣的路徑之上,共勉之!

by 與您一起成長的Vi